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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ODF-CNS15251文件標準格式專區

為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政策及因應資訊平台、載具多元化趨勢,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學校資訊及有利於長久保存檔案,推動以相容性高、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利於長久保存的開放文件格式。

行政院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計畫

  • 為維護民眾文書軟體自主選擇權,落實軟體平權,國家發展委員會依據104年行政院國家資訊通信發展推動小組第三十五次會議決議,擬訂計畫推動相容性高、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及有利於資料長久保存之開放文件格式CNS15251(對應ISO/IEC26300國際標準)為政府文件標準。
  • 為期銜接及擴大現階段計畫推動成效,深化開放文件格式於政府機關內部應用,並將開放文件格式普及至一般民眾,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函頒「政府文件標準格式(ODFCNS15251)實施計畫(113-116年)

開放性檔案之定義及格式:

  • ODF文件格式具可攜性、可讀性及文件自我描述等特性,適用於各種作業系統,有利於檔案長久保存;該格式於2006年成為國際標準(ISO/IEC26300)廣獲世界各國採用,並已於2009年納為我國國家標準CNS15251。為維護民眾文書軟體自主選擇權,並便利民眾於網站下載政府文件,及政府機關間、政府與企業間之文件交換,故推動ODF-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,並開發各類ODF工具,盼能滿足各界應用需求。
  • 政府檔案文件流通:包含機關網站提供民眾下載之文件、電子公文附件、電子郵件附件、採購招標文件及公務表單等電子檔案,如為可編輯者,應以採用ODF文件格式為原則;如為非可編輯者,則採用PDF文件格式。

可編輯ODF檔案之軟體

如何將文件轉換為ODF格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