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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訊看板多媒體播放系統節目申請單

  1. 本申請單恕不接受教師或學生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。
  2. 影音內容以校內文教、行政、學術等活動及校務宣達為主,展示之內容必須經過一級行政或教學單位主管核准後方可提出申請,簽核後請逕擲交圖書資訊處系統開發組。
  3. 倘若影音內容涉及人身攻擊、情色或侵犯智慧財產權等不法之情事,因而衍生學校名譽損毀或法律訴訟,將不排除追究相關民、刑事責任。
  4. 申請單位請預先將託播影片製作成PPT簡報檔或MPG影片檔。圖書資訊處礙於設備與人力限制,恕無法提供轉檔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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