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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知] 教育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宣導校園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

一、教育部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13年2月6日智著字第11360002320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提升師生對於著作權之認知,請學校多加善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所建置之「校園著作權」專區、教學相關之著作權Q&A、E等公務園+學習平臺「著作權基本觀念」課程…等資源,並請運用多元管道(例如:校內電子信箱、各類會議…)向師生宣導運用,並請向學生宣導勿至侵權網站下載圖書檔案,或至第三方電商平臺銷售及購買盜版圖書商品,持續提升學生使用正版書籍之觀念。

三、檢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來文1份供參,該局提供之著作權宣導資源,請學校連結至校內專屬智慧財產權網站(頁)專區,並適時更新及於學校辦理相關活動時多加善用。


相關連結:經濟部智慧財產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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