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區大學聯盟互借

使用範圍

中央大學、中央警察大學、中原大學、元智大學、世新大學、國防大學(含校區、中正理工學院、國防管理學院、國防醫學院)、國立體育大學、健行科技大學、萬能科技大學、輔仁大學、銘傳大學(含士林、桃園校區)、龍華科技大學、明志科技大學、華梵大學。

借閱規則

聯盟借書證(以下簡稱借書證)僅供借書用途,限申請人使用,請勿轉借他人。借書證使用期間,所有借閱圖書由原借證者負責。
每張借書證每校限借5冊圖書,借期30天,不得續借或預約。
讀者申請聯盟借書證,憑「聯盟借書證」暨「登錄表」親自至各聯盟館借書,讀者將欲借圖書逐筆依登錄表登錄後,由出借館核對無誤查驗簽章後辦借,全數借閱完成後讀者應立即將登錄表送回本校圖書館管制催還。
本館恕不代辦借、還書服務。
借書證如有遺失,請速向本館掛失,掛失前如被他人冒用,由原借證者擔負一切賠償責任。
使用借書證,需遵守著作權法及各校圖書館相關規定,如有違反者,本館得隨時取消其借閱資格,並得以追究相關責任。

換証方式

對象:限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及學生,一人限換一証。
備註:長庚醫院暨長庚大學教職員生不可換取借書証
証件:本人持學生証或職員証。
押金:新臺幣三百元整,還清圖書後,繳回借書証時即退回押金。
辦理時間、地點:週一至週五8:00~16:00至圖書館櫃檯辦理。(請先來電3808預約辦理)
借証期限:二個月。
說明:換取借書証日起二個月後,需歸還借書証並領回押金。若有需要再換借書証則於圖書館櫃檯再次登記辦理。
注意:超過借證期限七天,即沒收押金三百元並停止該借書證於北區大學聯盟圖書館借閱權利。
若遇讀者未還清北區大學聯盟圖書及罰款,則停止該讀者於本館借閱權利,學生列入控制學期註冊名單,教職員則通知所屬主管,直至讀者完成相關賠償作業。

其他相關使用規則

至他校圖書館借書時,請主動出示本校學生証或職員証。
換取之借書証限申請人使用,申請人需負保管責任,禁止交付他人使用。
若保管不當遭冒用時,由申請人負所有賠償責任。
若遺失借書証時,請立即至圖書館申報遺失,可先洽電話:(03)2118999轉分機3808。